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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工作方案(管理学类)

2024-09-03分类:招生政策 阅读:7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48 号)文件精神,由招生高校根据招生专业所属学科大类,组建联合考查组,科学、合理设定综合考查的科目、内容和方式,并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联合进行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同一学科大类统一标准,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且完成志愿填报,报考专业为“统计学、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档案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二十个管理学类本科专业,并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进入综合考查阶段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为开展本次综合考查工作,专门成立2023年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管理学类)联合考查组(以下简称考查组)。牵头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四条 考查组负责将考查方案、考查结果报送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第五条 各招收管理类专业的成员高校负责配合本项工作。有必要时,协助通知所有考生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参加考查。要求通知到考生本人并有确切回复。

  第六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成员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第三章 综合考查

  第七条 综合考查采用线下现场考查模式。

  考查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

  综合考查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30-10:30。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参加考查。考生严格按照考查时间、考查流程参加考查。

  第八条 考查组负责本次考查命题工作。

  考查内容包括管理学类基础知识和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其中管理学类基础知识题70分,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题30分,主、客观相结合,分A、B卷。总分100分。

  综合考查成绩设小数点后四位,其中,小数点后一至二位为管理学类基础知识题得分,小数点后三至四位为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题得分。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同分,依次按倒数第一题、第二题、第三题等得分对比,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时按平行志愿投档,设9个高校志愿。

  根据本次联合考查报送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第十条 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免于本次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三等功指个人三等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确认考生的退役士兵身份和立功情况。

  第十一条 成绩公示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网站及时公布。考生对综合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综合考查结果公布二日内向考查组申诉。考查组将根据申诉的问题按程序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联合考查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

  公示时间:2023年4月9日-10日

  第十二条 对提交虚假信息或对在考查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须参加联合考查并取得相应成绩,才能投档录取。考查成绩为0分(包括实考、缺考)的考生,视为放弃考查资格;在考查中作弊的考生,取消考查资格。

  以上情况及其它违规实事都将如实记录,并提供给录取院校参考。

  第十三条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传播有关综合考查信息和与综合考查相关的内容,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本次综合考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综合考查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第十六条 综合考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综合考查工作,保障考生身心健康。

  第十七条 各涉招、涉考单位、部门及个人要认真落实“阳光高考”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做好本次综合考查工作。

  严禁相关高校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培训机构的专升本培训辅导活动,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活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第十八条 本办法内容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考查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2.ncwu.edu.cn/zhaoshengwang/)或招生办微信公众号:hszsbgs。

  第二十条 考查组办公室设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626房间

  邮编:450046

  咨询电话:0371-65790702

  公示网址:http://www2.ncwu.edu.cn/zhaoshengwang/

  电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监督电话:0371-65790233

  2023年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管理学类)联合考查组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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